寫了那麼久,結局也就這種程度,很失敗的作家= =。

寫第一章就犯下大忌了,把結局寫下去,我那時還想是不是作者有充分的自信能自豪說自己的故事比結局好太多了,對啊!確實好太多了,這真是爛尾啊。只能說隨便弄個劇情就想完結?

要不是題材新穎,我看也很少人會看吧?跟Gosick有什麼不同?不過就是幾個故事的串連嗎,要解釋很像航海王也可以,只是島變成城鎮,虧我滿心期待你在人神之間的結合故事中有些貢獻,我太蠢了。

不管結局是喜是悲,赫羅就算最後沒跟羅倫斯在一起也沒關係,最起碼也要講清楚啊(泛指狼與人的壽命差別)?

你要喜的結局,很簡單,人狼已經很科幻,可以來個什麼因為一場意外,赫羅給羅倫斯喝他的血,羅倫斯變成[半狼],同時也得到了永恆的生命,然後陪著赫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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